身心障礙與行動不便旅客也可搭乘酷航

從美國境外機場出發和抵達美國境外機場的航班

需要特殊協助的旅客

以下是一些有關需要特殊需求協助的詳細資料。如需您可能適用的預防措施等更多特定詳細資訊,請瀏覽我們在「特殊需求」的常見問答集。

要請求提供特別協助,您也可填寫此表格

行動不便之旅客

雖然我們可提供協助,包括輪椅和升降車(如果可在機場使用),從辦理登機手續到登機再到抵達座位,但旅客仍應可獨立旅行,包括自己服藥、進食和如廁的能力。與任何航空公司一樣,由於機組人員能力、飛機規模、職業健康和安全規則以及安全政策,我們可提供的協助有限。

請注意酷航有時會被分配使用不直接和登機門連結的停機坪,這種情況下恕無法提供無障礙水平登機與下機通道。

如果您無法合理獨立旅行,我們可能會要求您與隨行的乘客同行,提供您需要的額外協助。

如果您有行動方面的問題,且可能影響您在沒有獲得協助的情況下登上飛機或離開飛機的能力,或者您有聽力和視覺方面的障礙,請您務必透過我們的客服中心與酷航聯絡,最好是能夠在您預訂時,或者在您出發日期前至少48小時就通知我們,以時間較早者為準。

如果是有行動與視力方面障礙的賓客,我們將免收客服中心預訂費用。

如果沒有在指定的時間期限內通知我們,則可能會造成無法在機場提供服務的情形,而且您可能被拒絕登機。

基於乘客的安全著想,若您攜帶自己的輪椅 則必須於報到櫃檯託運您的輪椅。酷航空服人員將會協助您上下飛機。您可在抵達目的地後於指定的行李轉盤處領取您的輪椅。

 

輪椅包括從機場到空橋/停機坪樓梯口之間的協助服務。需要時,您必須具備自行走上樓梯並步行到機艙口且前往座位的能力。

昇降機服務包括輪椅協助前往空橋/停機坪樓梯口,以及額外的上/下機協助或前往座位(僅限有提供此項服務的目的地)。

對於攜帶電池供電輪椅的乘客,在準備旅程時,可以參考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對載運電池供電輪椅的規定。

機艙內允許攜帶型行動輔助工具,例如拐杖、手杖(包括視力受損人員使用)和可折疊助步器,並且在起飛、著陸前和不得使用時,必須牢固放在客艙頭頂寄存艙內、您前面的座位下方或認可的存放區域(如果有)。行動輔助工具需經地方當局的安全檢查和驗收。

行動輔助工具和其他輔助裝置不計入隨身行李限制。

為了安全起見,機艙內不允許使用不可折疊的助步器,必須託運。託運時,這些助步器不會計入託運行李限額的。

視力障礙1

視力障礙的旅客可單獨或與成年旅伴/照護者同行搭乘酷航航班;如果沒有成年旅伴/照護者同行,則必須由工作人員/組員現場協助與服務*。自行一人搭乘的旅客必須可自行照護自己的需求。這包括可自行如廁、服藥(如果適用)並在沒有旁人協助時自行飲食。 請在起飛前至少 48 小時前聯絡我們的客服中心,讓我們的組員瞭解您的需求並可提供適當的協助。這包括:

  • 如果需要,座位安排協助;
  • 提供個人安全簡介,以及
  • 在航程中提供協助打開食物包裝

1艙壁座位和緊急出口排的座位將不適用於您。

聽力障礙1

聽力障礙的旅客可自行一人搭乘酷航航班。自行一人搭乘的旅客必須可自行照護自己的需求。這包括可自行如廁、服藥(如果適用)並在沒有旁人協助時自行飲食。

1將無法為您提供機艙前排和緊急出口排的座位。

服務犬

如果您想要攜帶服務犬或聽力協助犬登機,請透過我們的客服中心通知我們,最好是能夠在您預訂時,或者在您出發日期前至少 48 小時就通知我們,以時間較早者為準。如果沒有旅伴/照護者同行,則必須使用會面與協助服務*。為了安全起見,每趟航班最多僅能搭載兩隻導盲犬(一名旅客一隻)。

攜帶服務犬或聽力協助犬登機

* 沒有旅伴/照護者或與導盲犬共同搭乘航班時,則必須由工作人員/組員現場協助與服務。此服務的服務範圍涵蓋從報到到離境登機乃至入境登機門至入境大廳。若旅客需轉機,除在出發地和目的地機場提供服務之外,還會包括從入境到轉機移民官/安全檢查至轉機的登機門。

有健康問題的旅客

您的健康情況必須足以獨立旅行,或者有隨行的旅客可以協助您。

如果您患有某些病症、疾病,可能需要在旅行前準備健康證明。 請完成適航證明書 Medical Information Form (MEDIF) 並在您的班機起飛至少五個工作日前 線上 提交給我們。

攜帶式氧氣濃縮機 (POC) 和持續性呼吸道正壓呼吸器 (CPAP) 裝置1

我們允許您攜帶經聯邦航空總署(FAA) 核准的攜帶式氧氣濃縮機(POC) 登機,前提是該裝置須放置於座位底下的置物空間。因座位下的空間有限,僅 Lifestyle、Freestyle 和Trooper POC 型號的氧氣機可攜帶上酷航Plus航班。可攜上經濟艙的 POC 型號核准清單沒有限制。請參閱FAA 的 POC 型號核准清單,了解是否可在航班上使用您的裝置。

所有持續性呼吸道正壓呼吸器 (CPAP) 型號皆可攜帶上航班。

航程中如需使用,您的裝置 (POC 或 CPAP) 必須至於您前方的座位下。如果您的裝置無法置入座位下,您可能在行程中無法使用,但您仍可攜帶上機並將其放入座位上方行李置物箱。

您的 POC 或 CPAP 裝置必須使用凝膠或乾電池自行供應電力。我們可能無法為此等設備提供航班内的電力供應。因此,請攜帶可提供至少航程時間150% 電力的電池。例如,預期航程為 10 小時,您將需要準備可提供15 小時電力的電池。如果每個電池僅可維持 5 小時,您將需要準備 3 個電池。

如果您的裝置使用的是鋰電池,則可能受額外限制規定。請參閱此處的限制規定。

乘客有責任自行操作 POC/CPAP。機組人員將不負責替乘客操作該裝置。如果發生減壓狀況,乘客必須改換使用座位上方落下的氧氣面罩。

酷航所有的班機都禁止使用或攜帶氧氣補充設備,除了於新加坡往返吉達班機預訂擔架服務者除外。

1將無法為您提供機艙前排和緊急出口排的座位。

合作夥伴聯營航班

如果您的行程表中含有與酷航合作夥伴之聯營航班,您可向聯營航空公司之客服中心要求特殊協助。酷航無法為合作夥伴所營運之航班提供特殊協助。

 

從美國機場起飛和抵達美國機場的酷航航班

需要特殊協助的旅客

在美國開始或結束的所有酷航航班均遵守美國交通部 (DOT) 的要求。有關輪椅和其他服務,請參閱以下的更多資訊或透過我們的服務中心聯絡酷航。

要請求提供特別協助,您也可以填寫此表格

行動不便之旅客1

無法折疊的手動或電池供電的輪椅可接受視為託運行李,但不計入託運行李限額。這些物品會在飛機門交還給你。

我們將盡力不拆卸您的輪椅;但是,必要時我們將拆卸和重新組裝乘客的裝置。您可以攜帶輪椅和電池的使用者手冊(如果有)。

請注意酷航有時會被分配使用不直接和登機門連結的停機坪,這種情況下恕無法提供無障礙水平登機與下機通道。

如果您需要託運電池供電的輪椅/行動輔助裝置,或如果您旅行時屬於 10 人以上殘疾人士團體的一份子,請在您的航班起飛前至少 48 小時透過我們的服務中心與酷航聯絡。

 

對於攜帶電池供電輪椅的乘客,準備您的旅程時,可參考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對載運電池供電輪椅的規定。

所有飛往和從美國機場起飛的酷航航班均應在機艙內設有優先座位,載運一輛手動折疊式輪椅。該空間的使用原則為先到先得。在優先順序上,機艙載運的輪椅順序高於同機場被其他乘客攜往飛機的其他隨身物品。

機艙內允許攜帶型行動輔助工具,例如拐杖、手杖(包括視力受損人員使用)和可折疊助步器,並且在起飛、著陸前和不得使用時,必須牢固放在客艙頭頂寄存艙內、您前面的座位下方或認可的存放區域(如果有)。行動輔助工具需經地方當局的安全檢查和驗收。

行動輔助工具和其他輔助裝置不計入隨身行李限制。

為了安全起見,機艙內不允許使用不可折疊的助步器,必須託運。託運時,這些助步器不會計入託運行李限額的。

飛機配有輪椅裝置,可在您的座位和洗手間間穿梭,還提供輪椅可進入的盥洗室。我們的座位配備可移動扶手,方便您在座位和輪椅間轉移。

1緊急出口排的座位不適用您。

但是,我們無法提供這些服務:

  • 協助餵食
  • 廁所內的協助或在座位上幫助排便和/或排尿
  • 提供醫療服務
如果您需要這些服務,我們建議您與個人護理服務人員同行。

 

視覺和聽力障礙1

我們的特殊協助服務團隊很樂意協助有嚴重視力和/或聽覺障礙的乘客,或在機場、登機前和轉機有認知障礙的乘客。

要進行必要的安排,請在您的航班起飛前至少 48 小時透過我們的服務中心與酷航聯絡。

 

然而,如果我們無法適當溝通,導致客艙服務人員無法清楚表達安全簡報,則需要感覺或認知障礙的乘客須與個人安全服務人員同行。

1緊急出口排的座位將不適用您。

但是,我們無法提供這些服務:

  • 協助餵食
  • 廁所內的協助或在座位上幫助排便和/或排尿
  • 提供醫療服務
如果您需要這些服務,我們建議您與個人護理服務人員同行。

 

安全服務人員

如果在以下情況,酷航確定安全服務人員對安全至關重要,酷航可能要求殘疾乘客與安全服務人員同行,作為提供交通工具的條件:

  • 因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乘客無法理解或回應安全相關指示時。
  • 乘客既有嚴重的聽力和視力障礙,也無法與進行安全通報的酷航人員溝通時。
  • 乘客有嚴重的行動障礙,以至於在緊急情況下無法自行撤離時。

 

服務犬/情感支持犬

允許殘疾乘客將服務犬帶至機艙,但須遵守國家/地區特定的規定。

您的服務犬將被視為未託運的行李,除了您的客艙行李限額外,可免費攜帶。您的服務犬不會佔用座位,並且必須置於緊急情況下不會阻止逃生路線的位置。請提供吸濕材料,並隨時放置在狗下面的客艙地板上。飛行中不需使用口套和狗繩,但是建議您隨身攜帶口套和狗繩。

servicedogs

請注意,如果沒有標示服務狀態(例如身份證、狗繩/標籤等的存在),或如果我們需要更多資訊,我們可能會根據適用的規定,要求檢查服務犬的有效和目前文件。

如果您的服務犬提供情感支援和/或精神服務,請確保您本人以及服務犬擁有有效和目前(即,在您的預定航班前不超過一年)文件,且該文件使用核可的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信箋。如果我們要求,您須提供此等文件。

文件要求

 

  • 精神疾病診斷書和統計手冊確認您離壞精神或情緒障礙
  • 顯示需要情感支援或精神服務的動物,在您目的地的航空旅行和/或活動使用
  • 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或醫生的證明(包括日期、類型和執照狀態)並證明您是患者

 

如果我們無法驗證您的文件,或在您的航班起飛前至少 48 小時內未收到您的文件,則可能需要託運犬隻並在飛行期間關在狗屋內。

請注意,根據有關當局的要求,您有完全責任,準備您的服務犬進入目的地國家/地區的任何相關文件。

有健康問題的旅客

如果您患有某些病症、疾病,可能需要在旅行前準備健康證明。 請完成適航證明書 Medical Information Form (MEDIF) 並在您的班機起飛至少五個工作日前 線上 提交給我們。

醫療證明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您有以下情況之一,您可能需要出示醫生的醫療證明:

  • 您需要醫用氧氣。
  • 您患有傳染病或感染。
  • 合理懷疑,就您的醫療狀況而言,如果飛行期間沒有額外的醫療援助,您將無法安全完成旅行。

 

如果您確實有上述任一情況,請在您的航班起飛前的10天內,獲得醫生的醫療證明,表示您適合旅行。

如果您患有傳染病或感染,醫療證明必須說明我們必須採取的任何措施,以防止傳播疾病或感染。該證明還必須說明,該病或感染不會在飛行中傳播給其他人。

要進行必要的安排,請在您的航班起飛前至少 48 小時透過我們的服務中心與酷航聯絡。

攜帶式氧氣濃縮機 (POC) 和持續性呼吸道正壓呼吸器 (CPAP) 裝置1

我們允許您攜帶經聯邦航空總署(FAA) 核准的攜帶式氧氣濃縮機(POC) 登機,前提是該裝置須放置於座位底下的置物空間。因座位下的空間有限,僅 Lifestyle、Freestyle 和Trooper POC 型號的氧氣機可攜帶上酷航Plus航班。可攜上經濟艙的 POC 型號核准清單沒有限制。請參閱FAA 的 POC 型號核准清單,了解是否可在航班上使用您的裝置。

所有持續性呼吸道正壓呼吸器 (CPAP) 型號皆可攜帶上航班。

航程中如需使用,您的裝置 (POC 或 CPAP) 必須至於您前方的座位下。如果您的裝置無法置入座位下,您可能在行程中無法使用,但您仍可攜帶上機並將其放入座位上方行李置物箱。

如果您的裝置使用的是鋰電池,則可能受額外限制規定。請參閱此處的限制規定。

您的 POC 或 CPAP 裝置必須使用凝膠或乾電池自行供應電力。我們可能無法為此等設備提供航班内的電力供應。因此,請攜帶可提供至少航程時間150% 電力的電池。例如,預期航程為 10 小時,您將需要準備可提供15 小時電力的電池。如果每個電池僅可維持 5 小時,您將需要準備 3 個電池。

要瞭解您的飛行時間並作出必要的安排,請在您的航班起飛前至少48小時透過我們的服務中心與酷航聯絡。

 

乘客有責任自行操作 POC/CPAP。機組人員將不負責替乘客操作該裝置。如果發生減壓狀況,乘客必須改換使用座位上方落下的氧氣面罩。

1將無法為您提供機艙前排和緊急出口排的座位。

可擕式透析機

從美國機場出發和抵達美國機場的航班上,允許攜帶可擕式透析機,但不得在飛行期間使用。

您的可擕式透析機必須按照客艙的安全要求,牢固寄放在客艙頭頂寄放艙內、您面前的座位或認可的寄放區域(如果有)。

輔助裝置不計入隨身行李限制。

如果您的可擕式透析機無法按照客艙的安全要求運輸,這些機器進行託運,但不會計入託運行李限額。

要進行必要的安排,請在您的航班起飛前至少 48 小時透過我們的服務中心與酷航聯絡。

 

美國殘疾者的非歧視條例

這些規定僅適用從美國開始或結束的航班。這些航班受到美國運輸部14 CFR第382部分:航空旅行中殘疾的非歧視:最終規則管轄。

您可透過以下任何方式,從美國交通部取得美國 DOT 第 382 部分最終規則的副本:

  • 致電殘疾航空旅客免費熱線電話: 1-800-778-4838(語音)或1-800-455-9880 (TTY)
  • 致電航空消費者保護部門:202-366-2220(語音)或202-366-0511 (TTY)
  • 致函航空消費者保護司,地址為: C-75,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1200 New Jersey Ave., SE., West Building, Room W96-432, Washington, DC 20590
  • 從航空消費者保護部門的網站

 

行動協助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 的載運電池供電輪椅的規定。

電池供電輪椅/行動輔助裝置 要求
A320 允許的輪椅最高高度為 116 公分。
不可溢出的濕電池不可拆卸電池
  1. 電池保留在裝置中並牢固安裝於輪椅/行動輔助裝置上。
  2. 電池電極必須透過電極絕緣方式(例如在暴露的電極纏繞膠帶),防止短路。
  3. 輪椅/行動輔助裝置必須關閉並防止意外啟動。
可拆卸電池
  1. 必須取出電池。 然後可以託運輪椅/動輔助裝置,沒有限制。
  2. 取下的電池必須通過絕緣端子來防止短路,並放在由乘客提供的堅固保護性包裝中運輸。
  3. 必須托運保護袋中的電池。
可溢出電池可以直立存放的輪椅/行動輔助裝置
  1. 電池保留在裝置中,並透過固定於乘客提供的電池容器內,牢固安裝在輪椅或行動輔助裝置上。
  2. 電池電極必須透過電極絕緣方式(例如在暴露的電極纏繞膠帶),防止短路。
  3. 輪椅/行動輔助裝置必須關閉並防止意外啟動。
不可以直立存放的輪椅/行動輔助裝置
  1. 必須將電池取出並裝入堅固、硬式、防漏包裝內,且必須託運。然後可託運輪椅/行動輔助裝置,沒有限制。
  2. 電池電極必須透過電極絕緣方式防止短路。
  3. 電池必須直立固定於保護性包裝中,並使用相容的吸收材料包覆。
  4. 這些包裝必須標示「BATTERY WET,WHEELCHAIR」(濕電池,輪椅)或「BATTERY WET,WITH MOBILITY AID」(濕電池,帶行動輔助裝置),並標示乘客提供的「腐蝕性」標籤和「包裝方向」標籤。
乾電池
  1. 無限制。
  2. 應託運輪椅/行動輔助裝置。
  3. 輪椅/行動輔助裝置必須關閉並防止意外啟動。
鋰電池鋰電池必須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III部分第 38.3 節每項測試的要求

不可拆卸電池

  1. 電池保留在裝置中,並透過固定於乘客提供的電池容器內,牢固安裝在輪椅或行動輔助裝置上。
  2. 電池電極必須透過電極絕緣方式(例如在暴露的電極纏繞膠帶),防止短路。
  3. 輪椅/行動輔助裝置必須關閉並防止意外啟動。
  4. 無電池額定功率 (WH) 限制。

可拆卸電池

  1. 必須取出電池,並透過電極絕緣防止短路。 然後可託運輪椅/行動輔助裝置,沒有限制。
  2. 必須將取下的電池獨立放置於乘客提供的保護袋中,並作為機艙行李攜帶,防止損壞。
  3. 電池電極必須透過電極絕緣方式(例如在暴露的電極纏繞膠帶),防止短路。
  4. 電池的額定功率不得超過 300Wh *,或對於裝有兩節電池的裝置,不得超過 160Wh。
  5. 最多可攜帶一個不超過 300Wh 的備用電池,或兩個不超過 160Wh 的備用電池。 必須視為機艙行李攜帶。
  6. *瓦特小時(Wh)=安培小時(Ah)x電壓(V)